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诉讼负责人必须出庭的情形

2020-07-20 334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出现被诉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重大人身、财产权政公益诉讼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一)被诉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二)行政公益诉讼(三)被诉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向行政机关送达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中,应当一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等事项。 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出庭通知书,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行政机关在庭审前申请更换出庭应诉负责人且不影响正常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