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住房公积金仍属于免征税范围

2024-05-25 29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据了解,对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在1997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中已经作过明确的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去年10月修订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将有关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明确列入免税所得,但该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中就列有“福利费”一项可以预期的是,即将由国务院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实施条例中,必将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就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的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比例不得低于各5%.事实上,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不一样的例如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为“单位和个人各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10%其他地方缴存比例也大不相同,如有的地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高达工资的20%~30%向“貌似公积金实为福利”者征税此次北京市率先提出对超额部分的个人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与进行社会统筹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迥然不同,住房公积金由于实行的是个人账户积累制,在过去个人所得税征管不严的情况下,直接导致部分企业通过公积金渠道增加职工福利并避税由于所得税起征点在2006年开始从1000(或800)元统一提高到1600元,会直接导致个人所得税这一地方税收的减少,各地税收部门自然会同步强化征收管理因此税管部门将会进一步从政策上明确,享受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的是在“免税缴存比例”范围的住房公积金,而超过这一免税比例(或免税金额)以外的部分,就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了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