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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关系,怎么规定的?

2024-05-31 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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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原则上市不允许的,按照税务总局2009【85】号问的规定,扣缴单位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即:不论收入多少,是否产生实际应纳税额,都必须进行个税明细申报。目前很多省份的信息化系统中,没有将个税明细数据中的社保数额(税前扣除项)与社保明细申报中的数据做比对,所以,大致上来说,是不会对你个人产生影响的。 但如果你已经达到纳税标准,即已经收入够缴税。但是单位没有给你报,那就存在漏税的嫌疑,当然这个责任主要在扣缴单位。 国家目前正在实施推广的金税三期系统中,将会把社保和个税融合在同一个申报系统中,称之为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当然这个还是在逐步实现的过程。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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