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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证明丢了,院长不给办出生证明

2024-05-12 1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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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和医院协商。 补办出生证明手续: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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