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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南京疫情属于什么风险等级

2021-12-15 15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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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现在南京疫情属于低风险地区。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经疫情防控专家组综合评判,南京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8月19日起江宁区禄口街道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该街道将继续实施7天过渡期管理。至此,南京市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 南京疫情进出最新政策如下: 1、主动信息报告。近14天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来宁返宁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2、严格人员出行管理。倡导全体市民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赋“红(黄)码”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管理措施; 3、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规范落实防控措施。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4、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与家人有直接接触、不擅自外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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