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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与遗忘物怎么处理

2022-04-14 39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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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以下是收到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处理: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时,应当找到遗失物的遗失人,请其认领。或存放丢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出售遗失物,所得价格支付国库。捡到遗忘物的,应当归还失主。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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