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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如何打印票据

2021-12-15 17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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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甘肃省政府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打印票据流程如下: 1、进入浏览器,搜索进入甘肃省政府服务网; 2、进入官网页面中,点击进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3、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页面中,点击票据查询打印; 4、进入页面后,输入缴款码,缴款人,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并打印即可。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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