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果检查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可撖捎吗

2024-05-10 19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若该案具备进一步侦查的必要性以及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公安机关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强制措施。 在此情形之下,公安机关必须尽速向人民检察院通报其执行情况。另外,在某些特殊案例中,例如犯罪嫌疑人体质欠佳、处于妊娠期及哺乳期间,并且并不符合应予逮捕之法定情况,公安机关或许会对这部分人群不予批准逮捕。总的来说,对于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取保候审方式或监视居住措施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不会轻易撤销此项调查。唯有在特定情況下,例如经过两次以上补充侦察后仍然未能确定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才有可能需要决定放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二条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这些措施。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