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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怎么算天数

2021-12-16 6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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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2005年4月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同时,从近些年来的实践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当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我国的职工年休假制度。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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