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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好怎么办理契税补贴

2020-04-19 30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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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契税补贴网上申报系统将于7月1日在“郑好办”APP上线,届时,符合各区域契税补贴政策的纳税人,只需下载“郑好办” APP,并完成注册即可随时随地“掌上”申请契税补贴。“在’郑好办’申请契税补贴只需在扫脸后准确填写税票上的原凭证号码、开户行及银行卡号即可,系统会自动关联出其他相关信息,并在后台进行审核比对。”市大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审核结果可在“郑好办”上查询,审核成功后,申请人将会收到短信提示。“原则上,契税补贴网上申报系统在’郑好办’上线后,除特殊情况外,相关办事处契税补贴办理点将不再接收线下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6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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