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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何区别

2023-01-12 7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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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1)国有土地一般有两种使用方式,一种是他用,另外一种是自用。其中他用一般是通过出让土地或者是划拨土地的方式把国有土地运用在和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有关的建筑项目上。而自用一般只能把国有土地用来建造工作场所、公共设施等等,一般不可以用于建造住宅、宾馆等属于生活或者是经营类型的场所; (2)集体土地一般也有两种使用方式,一种是他用,另外一种是自用。其中他用是指把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或者是出租给别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自用一般是把集体土地用于生活、经营、工作等方面,例如:建造房屋住宅、经营设施、工作场所、公共设施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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