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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的免责条款无效

2022-06-17 267人已浏览
  • 黄梓然律师

    黄梓然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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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下列情形下的免责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责任,排除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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