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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2023-05-09 14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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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江苏省异地就医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提前预约:患者需要提前联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预约挂号。在预约挂号时,需要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就诊医院的名称、地址、科室等信息; 2、就医报销:患者在异地就医后,需要在就医当地的医疗机构先进行自费结算,再向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提供相关的就医证明和费用明细单等材料; 3、报销审核: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就医信息和费用明细单,并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江苏省异地就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就医证明:包括疾病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医疗收费清单等; 2、医保卡:需要提供医保卡的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4、住宿证明:如果需要住宿,需要提供住宿证明,包括住宿订单、酒店发票等; 5、其他相关证明: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出差证明、学生证明等。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和政策,患者需要提前了解自己所在地和就医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并携带好相关的证明和材料,以便顺利进行报销。同时,患者还应该遵循医生的治疗建议,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保障自己的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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