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

2021-12-14 1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3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哈尔滨市供暖温度标准全省供热单位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 哈尔滨市供暖也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按照供热期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供热服务水平,确保居民室温达标。 那么热企点炉后,是否意味着正式供暖,屋子多久能热乎起来。对此,哈市供热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每年热企点火以后,都会有一个热态试运行的阶段,简单来说就是逐步提升各个管道当中水温和压力,查看是否有跑冒滴漏情况,以便及时维修,保证能够在10月20日室温达标。 如果10月20日零时起,热企未正常供暖或者起居室温度低于18℃,用户可以向区、市供热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热企立刻整改,并测温留有记录进行维权。如果供暖企业有不作为情况,主管部门将按照此前规定,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三十二条  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建立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按照下列标准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 (一)实际供热面积不足5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3%; (二)实际供热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不足1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2%; (三)实际供热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不足5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1%; (四)实际供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0.5%。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当地供热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30日内补齐。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