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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后怎么办理房屋产权

2024-09-14 9人已浏览
  • 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律师专职律师

    浙江沐尘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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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购房合同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具体是: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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