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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2024-04-23 22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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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应收账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之一。其具体含义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商业行为中,因为与购买者或服务接受者之间的交易关系,而应当向对方收取的相关款项,这反映了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预收账款则被归为负债类会计科目。它代表着企业依据合同条款,在向购买者交付货物之前,预先向对方收取的款项。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发货前预收的货款,应当被视为企业的一种负债。再者,当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先收款后交货的方式时,此时的收款行为就会被记录在预收账款科目之下;反之,若企业选择先交货后收款的方式,那么相应的收款行为就会被记录在应收账款科目之下。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主要应用于赊销业务,即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而在收款环节,则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已经售出的商品尚未收到货款,则需将此部分金额计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尽管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性质存在差异,但它们都用于核算企业的销售业务,且在收款和发货环节的记账方向相同,因此借贷双方的核算内容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最后,应收账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所产生的债权,对于债权人而言,这是一项重要的资产。而预收账款科目则主要用于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根据合同协议约定预先收取的定金或预付款,对于收款的企业而言,这是一项必须承担的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n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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