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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2020-06-26 1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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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相对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 2、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 3、涉外行政诉讼原则为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涉外民事诉讼主要为意思自治原则。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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