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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规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是否合理吗

2024-04-28 10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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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合同违约金实际损失30%是以损失为基数的,而不是合同标的金额,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最高约定不应超过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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