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2024-06-20 9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以上是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前三章,下面为您介绍第四章: 第四章决定与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复议决定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外。 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当日。 第三十一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