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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经常性卫生监督主要内容的是

2020-12-06 28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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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对空气质量、微小气候、公共用品、饮用水质、消毒效果的监测; 对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 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调动工作的监督、检查等。
法律依据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各类卫生监督员在法定范围内,根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一)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二)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及经营药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验; (三)进行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四)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五)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六)参加对有害人体健康事故、假药案和疫情的调查处理; (七)宣传卫生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和药品知识培训; (八)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其他监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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