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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是营业利润吗

2023-05-20 63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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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利润总额不是营业利润,具体如下: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其他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的区别: 1、计算公式不同。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其他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定义不同。营业利润是企业最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企业一定时期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利润总额指税前会计利润。也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综上所述,营业利润是企业在其全部销售业务中实现的利润,它包含主营业务利润。销售利润永远是商业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目标,没有足够的利润企业就无法继续生存,没有足够的利润,企业就无法继续扩大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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