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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哪儿来的收入呢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也是要交税的...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是根据利润表直接填写的,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根据税法规定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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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些私营企业利润表的相关事宜: 一,资产负债表:(一)根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应收股利,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二)根据总账余额计算填列“货币资金”项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项目=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存货”项目=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项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三)根据明细账余额分析填列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借方合计—坏账准备(中关于应收账款的部分) 预收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方合计应付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贷方合计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借方合计待摊费用=待摊费用借方+预提费用借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预提费用贷方+待摊费用贷方。二,利润表:第一步:从营业收入出发,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计算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即可计算得出利润总额。 第四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净利润。 如果利润表的格式要求反映利润分配情况,还要增加两个步骤: 其一,以净利润加上前期未分配利润等,计算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其二,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得出未分配利润。如果利润表不反映利润分配情况,可在利润表之外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予以揭示。现行会计制度就是按照后一种方式来列示利润分配情况的。
其中的利润表上有一个本年累计数,你看本年累计的利润,假如你第一季度利润末本年利润累计为A,那么你这时候就要预缴A*25*%的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还是看利润表,假如你的利润表利润累计额小于A*(为B),那么你这个月就不要交所得税,如果高于A,那就要补交(B-A)*0.25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和第四季度依此类推也就是说从第一季度开始到后面几个季度,你就依次比较损益表的利润累计额,如果后面期的大于前期中大的那个,就要对差额按企业所得税率预交所得税,如果小于就不用交
外商投资企业在新《公司法》下是否需要计提三项基金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处理新《公司法》与原先的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之间的关系的问题。目前《公司法》和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利润分配中盈余公积或三项基金计提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经营管理提取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3)《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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