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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2021-02-10 132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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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保管人验收仓储物的义务;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向存货人给付仓单的义务;储存和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存货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对仓储物性质的说明义务;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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