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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工作人员健康证检查哪些项目

2023-12-15 38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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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餐饮工作人员健康证检查哪些项目,具体如下: 1、外科检查:身高体重、脊柱四肢、甲状腺、皮肤和淋巴结、肛门和生殖器等; 2、抽血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3、内科检查:血压、营养和发育情况、呼吸道和肺、心管、肝、脾、神经状况等; 4、五官科检查:视力、色觉、听力、鼻子、口腔和咽喉; 5、肝功能检查:主要查转氨酶是否正常。 哪些工作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 1、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综上所述:在我国,餐饮工作人员,从事医药,治水,美容行业等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都需要依法办理健康证,办健康证时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至于检查的项目,大体就是以上几种,申请人在办健康证时,需要依法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没有规定检查乙肝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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