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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0-08-22 319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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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填写《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4、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6、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转让协议书; 8、转让红线图(双方在权属界线上盖章); 9、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11、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12、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 13、属个人的提交计生证复印件(验原件); 14、属划拨土地的须先到窗口办理补办出让手续后,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通知单》; 15、其他需要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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