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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缝纫线的规定如何制作

2020-06-11 339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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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主带扎紧扣应可靠,不能意外开启。 (2)主带应是整根,不能有接头。宽度不应小于40mm。 (3)辅带宽度不应小于20mm。 (4)腰带应和护腰带同时使用。 (5)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 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6)安全绳编花部分可加护套,使用的材料不应同绳的材料产生化学反应,应尽可能透明。 (7)护腰带整体硬挺度不应小于腰带的硬挺度,宽度不应小于 80mm,长度不应小于 600mm,接触腰的一面应有柔软、吸汗、透气的材料。 (8)织带和绳的端头在缝纫或编花前应经燎烫处理,不应留有散丝。 (9)织带折头连接应使用线缝,不应使用铆钉、胶粘、热合等工艺。 (10)钢丝绳的端头在形成环眼前应使用铜焊或加金属帽(套)将散头收拢。 (11)织带折头缝纫后及绳头编花后不应进行燎烫处理。 (12)绳、织带和钢丝绳形成的环眼内应有塑料或金属支架。 (13)禁止将安全绳用作悬吊绳。悬吊绳与安全绳禁止共用连接器。 (14)所有绳在构造上和使用过程中不应打结。 (15)每个可拍(飘)动的带头应有相应的带箍。 (16)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加相应护套。 (17)缝纫线应采用与织带无化学反应的材料,颜色与织带应有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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