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终止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的条件

2022-12-20 4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9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终止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的条件如下: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 3、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 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项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