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占用他人家土地了,非法占地判几年呢?

2024-06-14 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5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本案中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该公司的复议申请是否在行政复议期限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由于申请人某房地产公司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只能公告送达。被申请人某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12月19日,以公告形式对申请人进行了送达,经过60日,即2003年2月19日,应为送达时间,也就是申请人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申请人2003年3月26日申请复议,应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期限内,同时申请人复议事项又属复议范围,因此,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该申请。本案事实比较清楚,申请人某房地产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土地36740.1平方米,兴建建筑物,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土地法》,构成了非法占地。被申请人根据《土地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做出上述处罚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因此,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维持了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