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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2024-06-15 10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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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在南京市本级社保参保且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要求的女职工,在其定点的南京市医院持市民卡生育且分娩时只诞一个孩子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于生产5个月后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直接发放至其参保单位账户中; 2、如非上述情况,则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至哺乳期结束前,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结婚证原件; (3)《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建议与经办机构确认)、如多胎需提供全部的《出生证明》原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及相关票据; (5)《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异地生育需提供);每月1—10日工作日(遇节日顺延)到市社保中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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