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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复议和复核的区别

2023-06-03 21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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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刑事案件复议和复核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申请条件、审查方式和结果不同: 1、复核是指法院对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旨在再次审核一次。它主要强调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2、而复议是为了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它需要基于申请或要求,对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评议和讨论。 刑事案件的条件包括: 1、行为人必须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 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罪名和罪责; 3、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备实施的客观行为和结果; 4、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5、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存在社会危险性。 刑事案件包括以下类型: 1、犯罪案件:包括刑法规定的各类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贪污受贿等;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指在犯罪案件中,因为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如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 3、刑事执行案件:是指执行刑罚过程中产生的案件,如监狱、拘留所等地的犯人脱逃、违反监管规定等; 4、刑事申诉案件:是指被判决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之前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异议并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赔偿案件:是指被判决人在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因错误判决或者错误执行而受到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案件。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控告或起诉涉嫌犯罪的案件。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刑法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则是指被怀疑或指控犯有某种犯罪行为的人。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如果证据确凿,检察机关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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