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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配偶房产的个人所得税

2024-06-01 8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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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个人销售房屋涉及到地税局主管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具体是: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并按应交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设费、教育费附加。个人销售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自用年限不足五年且有增值额的房产,按售房收入全额依1.3%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自有房产无增值额的,当事人必须出具房产原值凭证、买卖合同、过户及其他有效证明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老人既然是要和子女同住,可能被税务部门视同卖的不是唯一住房,所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诉就是配偶继承房产个人所得税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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