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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怎么申请公租房

2023-12-19 20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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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苏州吴中申请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公示。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再次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选房。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统一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不受理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申请。 除了了解申请条件和流程外,申请公租房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公租房的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2、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3、注意申请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交申请。 4、遵守公租房的管理规定,如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等。 综上所述,苏州吴中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在申请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守公租房的管理规定。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公租房管理机构。
法律依据
《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管理规范、生活便利”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有条件配租、有期限承租和有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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