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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借名买房吗

2024-05-24 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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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借名买房已具备上市条件的,合同有效经济适用住房属于国家的政策性保障住房,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经济适用住房借名买房。司法实践当中,一般对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买房,大多认定无效,因为借名购买此类房屋损害了其他符合购买该类房屋资格家庭的合法权益。 政策性保障住房是国家为保障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的政策性住房,我国目前的政策性保障住房主要有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及自住型商品房三类,上述三种保障性质的住房原则上都不允许借名买房。如果双方借名购买的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或者已购公房,如果原产权单位对于上市交易没有限制的话,上述两种房屋借名购买是有效的,不能与政策性保障住房混淆。如果借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合同是2008年4月份之前签订的,且发生纠纷时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借名买房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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