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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设立居住证是什么意思

2022-11-07 123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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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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