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从机构离职后还用机构的教材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4-04-30 10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在员工离职多年之后仍然使用原公司所提供的培训资料来作为抗辩其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这些资料仅仅是一些普通且与关键事项无关的信息,那么在您自行备份并且仅供自我学习使用的情况下,这并不会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时您已经离职,却仍对公司最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其中包含有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的材料,那么这样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甚至严重的话,还会触及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范畴。另外,根据版权法规定,个人的课件是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因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课件,无疑属于侵权行为。对此,如果双方之间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所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