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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3-02-23 1,463人已浏览
  • 成敦毅律师

    成敦毅律师合伙人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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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是: 1、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新就业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新区户籍; (3)申请时在本市工作未满五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本人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家庭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一年以上; (3)本人或家庭在新区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在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回公共租赁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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