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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要作废,但是客户联遗失应该如何办?

2024-05-12 10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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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之后怎么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2007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2004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是什么?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怎么算?1、一般纳税人(1)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17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销售货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是按17计算销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1)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进项税都不能抵扣。(2)销售货物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按3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按3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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