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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和不设立股东会有什么区别

2024-05-14 1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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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仅有少数的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此类公司通常只存在一名自然人或法人作为股东,同时其公司章程需由该唯一的股东亲自起草。在这类公司中,并不存在股东大会这一机构,因此当股东需要做出决策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签署之后将决定文件置备于公司之内。下面将具体说明设立股东会和未设立股东会之间的差异点: 首先是公司的规模不同。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目限定在50人以下,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筹办方至少需达到两名,总人数上限则设定为200人。 值得注意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办方中,半数以上成员必须在中国境内拥有住处,否则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其次就是决策机制的不同。股东会中的普通决议其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来进行约定,而特殊决议则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股东的认同方可生效。相比之下,股东大会同样遵循普通决议和特殊决议这两种分类和对应的门槛要求,但在决策环节上更为严谨和细致,只要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得到通过,反之则需超过出席者的三分之二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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