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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肯定是有的;董事会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在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至于何谓...
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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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人有限公司不得设立股东大会。在做出一些重要决议时,股东可以书面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之一是公司不设立股东大会,只有一名股东。
最新的公司法允许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前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两人及以上的股东)因此,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只有一人,不可能设立股东会。有多个股东的有限公司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集体讨论决定。因此,必须设立股东会商讨并决定各种重大事项。一人有限公司没有股东会,公司一切决定均由股东一人可以决定取舍。所以不必召开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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