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执行谈话原告到场吗

2023-06-21 1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8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对于执行谈话,原告不一定需要到场。 在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被受理后,执行程序由法院的执行庭进行执行,原告不需要参与,等待执行结果即可。 申请强制执行要原告到场,当然有必要,必须要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以后最少有一下几点好处: 1、申请执行是有期限的,判决生效后要2年内申请执行,否则有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危险。申请执行以后,没有财产法院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以后无论过多少年都不会存在过时效的问题了,只要被执行人有财产了,哪怕过了10年,也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2、申请执行不用再预交执行费,自己就是到法院去立一个执行案件,浪费一点时间而已,没有其他金钱损失;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是给被执行人一个威慑,被执行人有可能迫于压力,想办法还钱; 4、如果被执行人有违法行为,可以对他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还有可能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强制执行措施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向法院提出强制措施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申请强制执行肯定是需要提交上面的申请书,但是如果原告没空的话,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