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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档案回执单对我的影响大不大,我该怎么做?

2021-11-03 5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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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档案回执单对个人影响不大,接到回执单后认真阅读并知晓回执单内容即可。 档案回执单,顾名思义用于档案回执管理,向发函单位提供回函,以表明已接收档案。 回执单,是对方收到货物或者书面通知的回复,即一些个人或单位对一些个人或单位作出通知等消息时,为了保证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知道这些通知或消息而让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作出答复时用的单子。 回执单的书写要求如下: 第一行正中间二号字写 “回执”两个字,两个字中间可以有空格。空一行,然后采用仿宋三号字写正文。正文第一行顶格写:(原发函单位名称)冒号。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所要表达的内容。文章内称原发函单位为贵局(处)等。正文末段段尾写上,特回函。或另起一段空两格写。再空两行以上,右对齐,写上发函日期。如果是单位,注意只写日期,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个人或其他,先署名,再另起一行写日期,名字和日期均右对齐。 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说明档案在继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时,也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性,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正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历史再现性,所以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属性,并以此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和文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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