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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离职证明X板

2024-06-11 24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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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单位离职证明填表日期年月日本表粗框内各栏务必填写,不得遗漏离职证明书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男□女身分证号码住址电话离职当月工资离职:年月日实际工作地县(市)离职原因(本栏仅可勾选一项) 一、非自愿离职:□关厂□迁厂□休业□解散□受破产宣告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劳动基准法第十四条第一项:□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六款□劳动基准法第十三条但书□劳动基准法第二十条□定期契约工作期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自愿离职 三、□其它(勾选此项者,务必文字说明)(身分证复印件正面黏贴栏)(身分证复印件背面黏贴栏)投保单位证明栏(离职证明由投保单位出具者请填本栏)(请加盖印信或章戳)投保单位名称:保险证字号:投保单位电话:投保单位地址:本表粗框内所记载资料内容,业经投保单位复核无误,如有不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投保单位联络人:联络电话:主管机关证明栏(离职证明由地方主管机关出具者请填本栏,并请加注开具原因)主管机关名称:(请盖印信或章戳)申请人自行释明栏(离职证明向投保单位及劳工行政机关申请无法取得者请填本栏),如有不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签章)※本表以投保单位填写为原则,若同意由离职员工自行填写,请投保单位务必确实检查有无遗漏或记载缪误,经核对无误后,再加盖印信或章戳,以示负责。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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