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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什么原则

2022-11-07 12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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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通过确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经济基础;通过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组织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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