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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还是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2021-03-19 7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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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是高度一致的。 1、在我国,人民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国家追求的一切利益都是为了人民。 2、国家利益总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国民的个体利益和人民的公共利益,并最终服从于人民利益。 3、由于国家是由国家内部的国民个体及其他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群体组成的,国民整体是构成国家必不可少的四大要素之一,因而国家利益也就与这些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存在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之间相互包含并相互体现着对方。 4、国家利益虽然不同于国人利益,但由于国家在本质上是为了实现国民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共同体,因而国人利益便必然也应该成为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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