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征地和征房补偿一样吗.

2024-06-01 11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在本质上存在显著的区别,包括概念范畴、适用法律制度以及补偿标准等诸多因素上都体现出各自特点。其具体表现要点如下:首先,它们所对应的土地所有权属性有所不同,即国有土地上的被征用房屋所在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反之,土地征收则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处理。 两者涉及到的参与执行主体也各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牵涉到地方政府、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被征收方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仅涉及到土地征收部门与被征收农民之间的互动。再者,从所有权归属角度来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到被征收人对占用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必须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征地中的被征收房屋而言,通常占据的是宅基地,这部分土地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在征收后需要将其收归国有,从而实现权属变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