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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定义和制定是什么样的

2022-04-14 131人已浏览
  •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联合创始人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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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立的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制定口头遗嘱: 1、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口头遗嘱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况下,找到两名以上见证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以做记录,但由于危急情况,遗嘱人无法修改和纠正记录内容。见证人也可以不做记录,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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