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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是否要先清算?

2021-08-31 2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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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成立分公司之前不需要进行清算,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即可。由于分公司不是公司,所以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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