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应该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

2023-11-05 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行政诉讼主体是行政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有权进行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个人或者组织。同时又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可确定为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 行政诉讼主体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同其他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为的诉讼行为,按其性质和后果来说是不同的,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产生影响。 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非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只对其所参与的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影响,而不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行政诉讼主体可分为二类: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机关,它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起决定性的作用。 (2)诉讼当事人共同诉讼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这一类主体同行政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其诉讼行为能够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