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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社保怎么交

2023-05-08 11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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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社保缴纳方法,具体如下: 1、非全日制用工社保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3、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4、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保参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手机号; 2、参保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注明户口所在地街道及社区名称); 3、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非大专提供最高学历学校及毕业时间); 4、就业失业登记证(有的需要提供); 5、参加过就业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鉴定表复印件(没参加过就业的可不提供); 6、参保人社保必须是停保状态(参加农合和居民的需要转职工); 7、劳动合同两份,需参保人本人签署并按手印。 综上所述,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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