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为什么民政局不给办领养手续

2021-11-12 54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民政局不给办领养手续一般是因为当事人不符合领养的条件。如果符合领养条件,但民政局不给办领养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向市政府投诉。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